盘锦市首期长期照护师(五级/初级工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
根据国家和探花av有关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部署安排,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(机构备案号S000021134003),计划组织开展2025年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认定工种及等级
长期照护师,五级/初级工
二、申报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1.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(注:如按照条件1报名,则不需要提交附件3。)
相关职业:护理人员、社会工作者、养老护理员、家政服务员、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、医疗护理员、医疗卫生技术人员、乡村医生、临床和口腔医师、中医医师、中西医结合医师、民族医医师、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、药学技术人员、呼吸治疗师、康复治疗师、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,下同。
2.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(注:如按照条件2报名,则需要提交附件3。)
三、报名时间安排
(一)报名时间
线上报名:2025年10月17日14:00-18日14:00,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:2025年10月19日12:00之前。
(二)报名方式
首期考试暂定100人,本期采取“线上报名+现场审核”的方式,线上报名系统于10月17日14时正式开放,报满为止。如超过既定考试人数(以报名时间顺序为准),将择期另行举办考试场次,下期考试时间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。请确定报名的考生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,并按要求上传材料。
注:1.报名端口中上传身份证人像面、国徽面照片,可为png.或jpg.格式,大小不超过1M,要求拍摄清晰、彩色、无遮挡、背景白色。
2.上传证件照,以身份证号命名,免冠、彩色、白底,jpg.格式,尺寸比例3:4,小于200KB。
3.若网上报名不通过将电话通知机构或个人,未接到电话则代表报名成功,上交纸质材料。
(三)报名所需纸质材料
1.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(附件1)(需彩色打印或者粘贴照片),填报注意事项请参照附件4;
2.考生承诺书(附件2)一份,手写签名;
3.工作年限证明(附件3)一份,工作单位盖章,填报注意事项请参照附件4,若暂未从事相关工作则无需提供;
4.身份证正、反面复印件,复印在一张纸上。
注:提交纸质版材料(如考生参加机构培训,由机构统一上交;如个人报名则个人上交,上交地点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博远楼109室)。
(四)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
根据探花av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探花av财政厅《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复函》(辽发改收费函〔2020〕109号)规定健康照护师(长期照护师)五级:理论知识考试50元/人,操作技能考核70元/人,共计120元/人。
资格审核通过人员,可通过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下发的微信缴费码进行缴费。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认定评价考试者视为缺考,不予退费。
四、考试安排
(一)考试地点:探花av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盘锦职业技术学院。
(二)考试时间:10月25日,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。请考生关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下载准考证,网站地址://www.pjzy.net.cn/。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。
(三)考试方式:
以《国家职业标准》为依据,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、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为合格。
经认定考试合格,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证书可通过“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”(zscx.osta.org.cn)查询。
五、成绩公示
考试成绩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,网站地址://www.pjzy.net.cn/。
六、证书发放
考试合格的,由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发放长期照护师证书。
七、其他事项
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,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认定成绩。
请考生密切关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,及时了解报名、缴费、打印准考证、考试、成绩查询等信息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。
八、地址及联系人
地址: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博远楼109室
联系人:陈老师18642772531
李老师15694275896
报名二维码
附件1: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
附件2:考生承诺书
附件3:工作年限证明
附件4:填写注意事项.